月前,苏泊尔部分不锈钢产品“锰超标”一事曾闹得沸沸扬扬。卫生部于去年12月份颁布的新不锈钢炊具国家标准出台后,该事件才逐渐平息。
去年10月份,据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哈尔滨工商部公布的炊具抽检结果为,苏泊尔旗下的多款炊
具不合格,根本原因是材质不合格,其中锰含量超标。随后苏泊尔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其制造的相关不锈钢产品,历次均通过国家相关机构检测,且“卫生安全理化指标合格,产品卫生安全”,但该事件引发了全国消费者的关注,随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苏宁、国美等卖场纷纷下架苏泊尔问题炊具。
不过,近日央视《焦点访谈》的一期栏目又让这一事件成为焦点。后者在报道中称,苏泊尔炊具锰含量超标,即使按新标准也不合格,有些甚至高出国家标准近4倍。在报道中,还有专家这样认为,过量的锰会导致人体锰中毒,影响神经系统。这一报道直接引发苏泊尔(002032,SH)2月17日紧急停牌,并发表声明否认涉及报道相关问题。
其实,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对1988年颁布的国家《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1988)的理解和采用上存在差异。
依据该标准相关材料一栏中显示,“各种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机 械 应 选 用 奥 氏 体不 锈 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哈市工商部门认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只可以使用该标准括弧中列出的三种牌号的材质,否则就是不符合卫生标准。而苏泊尔认为,上述标准中所列出的三种牌号的不锈钢板材只是对“奥氏体不锈钢”的举例说明。
就此,双方各执一词。随后的11月4日,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在北京召开媒体沟通会,出具了卫生部《关于不锈钢食具容器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称即将颁布新的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将取消对不锈钢具体型号的限制,新的标准也在去年12月份颁布。
看似尘埃落定的事情在近日又起波澜。在2月16日晚间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 《打破钢锅问到底》中,除报道此前哈工商部门抽检的苏泊尔相关这类的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外,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名誉会长李成指出,即使按照2011年12月21日国家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比此前哈尔滨工商部门的检验测试的数据,苏泊尔用的材料也不符合不锈钢板材的国家标准,是不合格的。而根据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测,不合格的部分苏泊尔产品锰含量超标近4倍。《焦点访谈》还通过采访武警总医院营养科主任医师吕利指出,由于炊具是人体摄入锰的渠道之一,如果摄入量过多,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造成伤害。
该报道一经播出,就对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日,除众多媒体对事件本身进行跟踪报道外,多个地区的卖场将苏泊尔有关产品下架的消息层出不穷。苏泊尔的股票也于2月17日紧急停牌。
由于有着《焦点访谈》的报道,此事逐步扩大,作为“导火索”的标准问题也愈发引人关注。坊间也对哈工商部门对于标准的理解出现了质疑。
近日,一名ID为“肖邦他爸”的网民在其微博中上贴出了对苏泊尔事件的分析文章,从QB/T1622.6-1992、GB/T3280-1992两个标准对材料要求的表述,对哈工商部门对标准括弧中内容理解的严谨性进行了质疑。
根据焦点访谈的报道,在哈工商部门出示的报告中,有一份签发的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QB/T1622.6-1992
(此标准基于1988年制订的标准GB9684-1988)。该标准中关于材料方面的规定表示,“不锈钢钢板应符合GB/T3280中1Cr18Ni9,OCrl9Ni9牌号的规定或使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他牌号。”
“根据1992年基于1988年制订的行业标准,苏泊尔生产的不锈钢系列新产品在材料认定上应当被判合格。”苏泊尔就是依据上述标准对哈市工商部门提出了异议并认为,其产品使用了国家承认标准牌号的奥氏体不锈钢并且满足了1992年标准中的要求。
上述人士发现,在1992年出台的GB/T3280标准中,对QB/T1622.6-1992这一标准的材料给出了进一步注解,给出了32种“奥氏体型钢”牌号。该人士由此对哈市工商部门基于GB9684-1988中的材料规定得出的结论给出了质疑,后者认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只可以使用该标准括弧中列出的三种牌号的材质,否则就是不符合卫生标准”。但该人士分析认为,上述1992年的两个标准,“就证明了奥氏体型不锈钢肯定不会只有那括弧里的三种”。而且,QB/T1622.6-1992括弧中的内容只是对三种牌号进行举例,以此推断GB9684-1988括号里的三种牌号应也是举例。
尽管括弧内容之争随着去年12月份新出台的标准GB9684-2011而终止,后者“仅规定食具容器应选用抵抗腐蚀能力较好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而不再对具体型号进行规定。但对苏泊尔的相关这类的产品还是存在新的质疑,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有关人员就表示,即使按照2011年12月21日国家新的标准,苏泊尔的相关这类的产品也不合格,锰含量依然超标,有些甚至高出国家标准近4倍。
上述质疑也引发了业内的争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最新的GB9684-2011显示,其依据的钢材标准是GB/T328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基于GB/T3280-1992标准修订而来。此新的标准相对原标准增加了29个牌号,对19个牌号的化学成分进行了调整,并且取消了14个牌号。不过,部分业内人士认为,GB/T3280-2007只是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而非具有强制性,上述协会人士基于推荐性标准而认定苏泊尔产品不合格理由并不充分。
除此之外,《焦点访谈》报道中,上述协会人士对央视记者的提问“做锅碗瓢盆的材料,这个锰的含量都是小于等于2%?”给了十分肯定的回答,而根据哈市的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检验,苏泊尔有关产品中锰含量高达9.26%,这也使得媒体大范围的报道“锰超标4倍”,由此也存“不严谨”的嫌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GB/T3280-2007关于奥氏体型钢化学成分的规定中发现,并非所有牌号的锰含量都被要求小于或等于2%,其中有牌号锰含量规定最高可达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