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八、二十七已完成整改,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做公示:
山东省部分地区钢铁企业与居民区混杂,厂城矛盾突出,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势在必行。如莱芜市国土面积仅占山东省的1.4%,但钢铁产能占全省四分之一,导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强度居高不下,局部区域污染严重,群众投诉不断,反映强烈。
优化全市钢铁产业体系,2022年年底前全市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莱芜区、钢城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工作格局。
2.2020年6月底前,对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周边村庄居民完成搬迁。
3.莱芜区、钢城区钢铁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对老区生产系统实施产能置换,实施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引导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高端不锈钢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冶炼设备升级,实施电炉炼钢和智能化改造,确保按时限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莱芜区、钢城区积极作为,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任务。
2.全力推进周边村庄拆迁,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已于2020年6月完成整体搬迁任务。2022年9月,北京尚云环境有限公司出具了《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评估报告》《山东富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评估报告》,经召开技术咨询会,专家组一致通过了两家企业的《综合评估报告》,认为两家企业经超低排放改造后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常住居民,达到了环保部门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莱芜区、钢城区钢铁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2021年6月,山钢莱芜分公司通过“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三项内容超低排放评估公示。泰山钢铁于2021年9月通过清洁运输超低排放评估公示,2023年9月29日“有组织、无组织、全流程”三项内容通过超低排放评估公示。九羊集团于2022年10月通过清洁运输超低排放评估公示,2023年12月通过“有组织、无组织、全流程”三项内容超低排放评估公示。
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项目,2台480平方米烧结机建成投产,1座3800立方米高炉、2座120吨转炉、1座100吨转炉及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
泰山钢铁集团积极实施系列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加快向高端不锈钢产业延伸发展。先后投资27亿元,启动建设了多个项目,有效提升了不锈钢生产能力;投资3500万元的不锈钢深加工厂厂房项目已经竣工;80万吨冷轧不锈钢板材深加工项目已经于11月底全部投产。主导制定的行业标准《刹车盘用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饮用水管用不锈钢钢板和钢带》等标准,填补行业空白。目前400系不锈钢产品已占山东市场65%左右,国内市场占有率约10%,全国排名前三。
九羊集团加大冶金设备和智能化改造,全方面实施超低排放升级,通过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及脱硝改造,机尾高效率节约能源袋式除尘改造,智能制造与信息化提升项目等措施进行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并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实时监控,确保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和超低要求。加快智能制造与信息化提升,与环保综合管控治一体化系统结合,满足企业在安全、环保、安防等多方面需求。上线ERP、MES、远程计量、数据采集、移动OA、环保综合管控治一体化等系统,实现数字化转型;实施皮带秤无人值守、安全一体化综合管控系统、设备管理系统、智慧供应链系统、智慧园区等系统,打造企业自有的工业网络站点平台,覆盖现有的所有信息化系统与现场环节。
三家钢铁生产企业通过升级改造,按时限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4.由于山东九羊集团承担了国家140万吨粗钢去产能任务指标,没有产能用于无头轧制电炉炼钢,停止了该项目的实施;莱芜分公司由于粗钢产量压减和产能控制,对后续工程(一座3800立方米高炉、两座100吨转炉连铸)终止建设。
钢铁产能压减不力。“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山东省化解生铁产能970万吨、粗钢产能1500万吨,山东虽按要求做了关停淘汰,但扣减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项目新增产能后,2020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较2015年仅分别减少173万吨、1251万吨。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122万吨/年炼铁、105万吨/年炼钢违规产能停产封存,但2019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却将这部分产能用于其他新建项目产能置换。
“十四五”期间,按照“减存量、控增量”原则,推动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原则上应退尽退(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无法实施的除外)。
1.2019年10月30日,上报了工作方案;12月29日,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与山钢集团日照公司签订了《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指标转让(合作)协议》,双方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化转办)进行了报备。
2.2022年1月11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短流程绿色智慧示范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
3.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44号)的要求,2022年年底前,闽源钢铁产能原则上全部退出。2022年10月27日,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比预定时间提前了两个月。12月6日,完成了对水、气配套设施拆除和切断工作,并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验收,出具了验收意见。
1.2021年10月,已拆除保育区内约2万平方米农业生产设施;2022年年底前,恢复拆除区域植被。
2.根据《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加强湿地公园巡查,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1.拆除保育区2万平方米农业生产设施。2021年9月19日,完成2万平方米农业生产设施拆除,并进行防尘覆盖工作。2021年10月5日,完成拆除垃圾清理。在完成地形整理基础上,2022年6月23日,已恢复拆除区域植被。
2.加强济西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认真落实《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强化湿地公园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破坏湿地行为,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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